盘后25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23:06:1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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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 铂科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铂科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8月19日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23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79.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24元/股,成交均价为77.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5,813,0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海能实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能实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23,61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54%,最高成交价为9.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1元/股,成交均价为9.3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4,969,377.2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卫宁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卫宁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13.1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9,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7.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74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6,324,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
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
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电连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电连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48元/股(调整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在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3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792%,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2.29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4.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5,415,786.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雅本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雅本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9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6.8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628,447股至7,256,89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63,309,471股的比例为0.38%至0.7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2026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万元,贷款期限3年,贷款用途仅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89,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最高成交价为5.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1,899.2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曼卡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曼卡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2,000
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8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2026-054
号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内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9
截至 年 月末,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新天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天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约定用途,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8,426,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实施期限为自出售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8月10日至2027年2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3
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2024年5月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426,694股,最低成交价为2.48元/股,最高成交价为3.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4,064,770.39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2.9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026 9 30 2,000,00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回购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31%,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8,961,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4.54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38元/股,成交均价为4.48元/股。

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出售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2、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20 汇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中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84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33)。

一、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81,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350%,成交的最低价格为9.5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8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105,085.64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1
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万事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事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倍杰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倍杰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2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9.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三鑫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鑫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本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人民币14.5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10日和2026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74)。

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23日,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14.46元/股,自2026年9月23日起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89,7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8%,最高成交价9.17元/股,最低成交价8.87元/股,回购资金已使用22,527,77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永贵电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贵电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且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4.94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12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14,43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5%;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09,62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0,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27%,最高成交价为1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6,579,31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鼎龙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鼎龙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28元/股的价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70)。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85,6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5%,最高成交价为75.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70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96,973,641.3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0 *ST金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金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同,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5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3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43%,最高成交价为2.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606,894.00元(不含交易费用)。以上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璞泰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璞泰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7/22,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7月21日~2027年7月20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19.860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4%
累计已回购金额11,999.5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87元/股~24.2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并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本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19.8600万股,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总股本2,144,311,443股的比例为0.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22元/股,最低价为21.8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5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汇顶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顶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2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1月21日~2026年11月20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09.4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31%
累计已回购金额38,790.229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6.90元/股~80.0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4.15元/股(含),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5)。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026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84,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购买的最高价为55.71元/股,最低价为50.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11,546.7208万元(含交易费用)。

自本次回购实施起始日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094,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31%,购买的最高价为80.08元/股,最低价为46.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8,790.2292万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白云电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白云电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7/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7月20日~2027年7月19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0.0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110%
累计已回购金额703.1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65元/股~11.78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高于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具体请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及2026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40,527,955股的比例为0.11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78元/股,最低价为11.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03.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鹿山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鹿山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8/21,由汪加胜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8月21日~2027年8月20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80.2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1%
累计已回购金额4,266.606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03元/股~25.2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43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3)。

202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0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2,832,896股的比例为1.1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25.25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21.0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2,666,06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清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清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9/5,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9月7日~2027年9月6日
预计回购金额3,250.00万元~6,5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89,077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1%
累计已回购金额14,382,685.79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86元/股~10.7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3,250.00
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5日披露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 9 1,389,077
年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股,占截
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51%,回购最高价格10.7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8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14,382,685.79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89,077股,占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51%,回购最高价格10.7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8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14,382,685.7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5 格林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格林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8/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8月25日~2027年8月24日
预计回购金额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及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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