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9:36:1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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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 润和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润和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润和软件”)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已回购的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879,733股,占总股本的0.6127%(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三年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截至2024年5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79,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38%,最高成交价为23.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2,062,888.3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已回购股份的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03 华安证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安证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7/24,由公司董事长章宏韬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7月23日~2026年10月23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1,238,4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2%
累计已回购金额84,167,906.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37元/股~7.7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2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安证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的议案》:拟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9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2026年7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650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7.62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7.4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8,487,75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7月31日,本次回购计划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11,238,400股,购买的最低价格为7.37元/股,最高价格为7.76元/股,累计成交金额84,167,90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3 永臻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臻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7/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7月27日~2027年7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不适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7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8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47)、《关于收到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正在办理回购专户开户事宜,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3 兴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3/27,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3月27日~2027年3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13.268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27%
累计已回购金额5,761.4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2.41元/股~14.92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1
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6)。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及有关规定的约定,自2026年6月23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80元/股(含),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92,983股(含)至4,385,964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325,000,000股的0.67%至1.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7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5,000,000股的比例为0.0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73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63元/股,已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10,039.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4,132,680股,占公司总股本325,000,000股的比例为1.2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9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2.41元/股,已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614,79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2
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03 新和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和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区间为30,000万元-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5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5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0%,最高成交价为29.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56元/股,成交金额为46,599,026.0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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