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93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6年05月22日 21:15:3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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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 荣盛石化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荣盛石化(股票代码:002493)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荣盛石化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荣盛石化现有总股本9,989,442,25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17,150,112股后的9,572,292,1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


【18:09 英联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英联股份(股票代码:002846)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64,900股后的418,328,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 10 0.225000
、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1,664,900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18:09 金河生物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金河生物(股票代码:002688)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821,410.00股后的755,682,9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


【17:19 五洲医疗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五洲医疗(股票代码:301234)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权益分派期间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期间为2025年度权益分派。

2、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0000元人民币(含税)。

3、权益分派扣税安排
(1)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

(2)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3)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7:19 万通智控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万通智控(股票代码:300643)公布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27,900.00股后的230,425,6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


【17:19 斯菱智驱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5股)】

斯菱智驱(股票代码:301550)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1,2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231,275,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35,348,750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17:19 瑞丰新材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3股)】

瑞丰新材(股票代码:300910)公布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5,935,27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578,613股后的290,356,6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10%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295,935,278 383,042,277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股。

1.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9日

【17:19 金太阳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金太阳(股票代码:300606)公布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347,8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17:19 奥雅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5股)】

奥雅股份(股票代码:300949)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0000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6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7,000,000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17:19 百洋医药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百洋医药(股票代码:301015)公布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5,624,0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7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13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14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7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


【17:19 东富龙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东富龙(股票代码:300171)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980,001股后的760,848,0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


【17:19 达瑞电子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达瑞电子(股票代码:300976)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34,893股后的132,569,3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注】
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134,104,21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7,131,945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1,534,893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1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6年6月1日。


【16:59 德邦科技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德邦科技(股票代码:688035)公布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公司在《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2,24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676,917股后的股本为140,563,083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21,084,462.45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后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的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40,563,083×0.15)÷142,240,000≈0.1482元/股。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482)÷(1+0)=前收盘价格-0.148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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