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8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21:03 宏盛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宏盛股份(股票代码:603090)公布宏盛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0元。 【21:03 巴比食品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巴比食品(股票代码:605338)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39,566,66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7,479,994.40元。 【21:03 力聚热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力聚热能(股票代码:603391)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1,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6,500,000.00元。 【21:03 龙净环保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龙净环保(股票代码:600388)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52,128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70,046,293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152,128股后的股本,即1,267,894,165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1,799,78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①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67,894,165*0.38÷1,270,046,293≈0.379元/股。 ②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79)÷(1+0)元/股。 【21:03 金禾实业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金禾实业(股票代码:002597)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8,319,87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191,637股后的562,128,2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QFII RQFII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21:03 泰和科技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泰和科技(股票代码:300801)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125,900股后的215,304,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21:03 欧普康视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欧普康视(股票代码:300595)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895,289,1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8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21:03 濮阳惠成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濮阳惠成(股票代码:300481)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1,855,4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10%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21:03 洁雅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洁雅股份(股票代码:301108)公布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2,556,2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 2.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21:03 运达科技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运达科技(股票代码:300440)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9,516,6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6,119,800股后的433,39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2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注】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21:03 鑫宏业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鑫宏业(股票代码:301310)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43,500.00股后的136,010,9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136,554,44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90,958,816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9日。 【21:03 潮宏基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潮宏基(股票代码:002345)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21:03 京北方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2股)】 京北方(股票代码:002987)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7,460,1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注】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867,460,15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40,952,182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21:03 百亚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百亚股份(股票代码:003006)公布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5年度。 2、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本次利润分配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调整分配比例。 4、若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9,647,790股为基数,利润分配总额为171,859,116.00元(含税)。 1、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21:03 微光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微光股份(股票代码:002801)公布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041,950股后的227,59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21:03 索菲亚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索菲亚(股票代码:002572)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21:03 浪潮信息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浪潮信息(股票代码:000977)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8,476,6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注】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21:03 大洋电机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大洋电机(股票代码:002249)公布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049,400股后的2,458,704,3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76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9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9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21:03 佳电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2股)】 佳电股份(股票代码:000922)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4,985,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1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694,985,15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33,982,184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21:03 千方科技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千方科技(股票代码:002373)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75,055.00股后的1,576,713,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8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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