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9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6:43 生物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生物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 2022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2022年 已回购的股份762,5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出售期间为 公司自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至2025年12月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关于出售 2022年已回购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首次出售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 露的公告《生物谷:关于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 购》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 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 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的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2020年 稳定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通过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超 过9元/股,回购数量不少于 640,000 股,不超过 1,280,000 股, 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 为 576.00 万元-1,152.00 万元,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及时 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同时,公司拟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的规定,采用竞价交易 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并将所得的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如股份回购 完成后 36 个月内无法完成股份划转,将于上述期限届满前依法注 销。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2年12月8日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 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62,514股,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0%,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59.57%,已支付 的总金额为5,136,539.4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 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44.59%。 二、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出售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 回购股份527,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成交总额为 5,098,846.83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10.11元 /股,最低价为9.34元/股,均价为9.66元/股。 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 划,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在本次出售期 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三诺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诺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5 2 20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者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15,000 30,000 币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34.00 / 33.78 /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4日、2025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2025-054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及回购股份进展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19,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66%,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1.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4,132,547.3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健盛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盛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不低于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6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及获得股份回购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151,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9%,成交的最高价为12.7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0.27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81,620,203.95元(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近岸蛋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近岸蛋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30.6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13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暂未开展股票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ST逸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逸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4日、2025年2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1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8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2.40%(比例数据系四舍五入),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4.80元/股,最低价为25.4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578,807.0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和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和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14日,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6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和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5)、《和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0.736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30元/股,最低价为11.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2.6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健友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友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友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的议案》,并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8.75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健友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7.9995万股,已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成交最低价为9.56元/股,成交最高价为11.6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8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及印花税)。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宝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宝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11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059.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购买的最高价为17.44元/股、最低价为15.9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90.12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7 智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智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将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75元/股(含本数),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2025-071)。 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41,6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3%,最高成交价为16.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4,915,6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7 瑞德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德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42.00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以及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0日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71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 11 3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20,9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9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1.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4.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4,999,665.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7 华昌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昌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2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仍为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回购股份数量同步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5-055)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6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68%,最高成交价为5.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832,87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7 深信服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信服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80 / 币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4,9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最高成交价为5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938,67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情况 1 / 2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7 安科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科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9月11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30.00元/股调整为29.70元/股,由29.70元/股调整为29.60元/股。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和《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8%。最高成交价格24.8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21.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200,442.00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7 三旺通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旺通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0月29日,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7 之江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之江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0月15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9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3,70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2,157,999股的比例为0.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86元/股,最低价为21.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160,914.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3,70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2,157,999股的比例为0.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86元/股,最低价为21.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160,914.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7 福然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福然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议案》,综上,同意公司使用4,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3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上限价格已更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4.68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9日和2025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期末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3、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由于受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原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和高度认可,经综合考虑,故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6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21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依据决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8.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69%,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50.2410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73.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4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7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515.998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7 包钢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包钢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月17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7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 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2025年6月21日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于每个月的 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07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成交的最高价为2.69元/股、 最低价为2.4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00.0483万元(不含佣 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股份2933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5%,成交的最高 价为2.72元/股、最低价为1.7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000.0827万元(不含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17 宁波华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波华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2月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1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2024-036 2024-046 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6日起由不超过20.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9.6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巨潮http://www.cninfo.com.cn 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9.69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1.42元/股(含),同时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6月3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6年 6月 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5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46%,最高成交价为3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780,44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51.42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本公告日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2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4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79%,最高成交价为3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918,67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51.42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7 华夏航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夏航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9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A股人民币普通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4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1,816,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2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4%,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1.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9.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164,0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13.54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8 大全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全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4月21日,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323股,占公司总股本2,145,205,724股的比例为0.0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12元/股,最低价为18.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0,753.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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