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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公司(688347):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10:14:21 中财网
原标题:华虹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及公司制定的《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非执行董事熊承艳、独立非执行董事张祖同、独立非执行董事封松林,其中张祖同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二、审核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核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8次会议并作出8次书面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2月12日审批、报告2024年第四季度业绩、报告 2024年度第四季度审计师工作、报告 2024年度第四季度内审工作一致通过
2025年3月27日审批、报告2024全年业绩、报告2024年 度审计师工作一致通过
2025年5月7日审批、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 2025年度审计师工作、报告2025年度第 一季度内审工作一致通过
2025年8月7日审批、报告2025年第二季度业绩、报告 2025年中报审阅进展、报告2025年第二一致通过
 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8月28日审批、报告2025年中期业绩、2025年半 年度审计师工作一致通过
2025年8月29日审批、报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一致通过
2025年11月6日审批、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25年度年审计划安排、报告2025年度 第三季度内审工作一致通过
2025年12月31 日审批、报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一致通过
三、审核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遵照公司《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该等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或可能导致外部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评估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和开展,促进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审核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境外审计机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及评估,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会计准则及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了审核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业支撑,较好地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6年,审核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核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合规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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