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科技(688609):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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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1:31:3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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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九联科技:广东
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代码:688609 股票简称:
九联科技广东
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nionmanTechnologyCo.,Ltd.
(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二零二六年四月
目录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
释义...............................................................................................................................6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7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9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3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17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19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0
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2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22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22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3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24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24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25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声明.................................................................................26
第六节备查文件.......................................................................................................27
一、备查文件.....................................................................................................27
二、查阅地点.....................................................................................................27
三、查阅时间.....................................................................................................27
释义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九联科技 | 指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
| 公司章程或章程 | 指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会 | 指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承销管理办法》 | 指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审核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
| 《承销细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
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律师、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申报会计师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报告期/三年及一期、最
近三年 | 指 | 报告期/三年及一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1-9月;最近三年指2022年、2023年和2024年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则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发行人中文名称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英文名称 | UnionmanTechnologyCo.,Ltd.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0,000.00万元 |
| 股票代码 | 688609 |
| 股票简称 | 九联科技 |
| 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 法定代表人 | 詹启军 |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1年11月7日 |
| 上市日期 | 2021年3月23日 |
| 注册地址 | 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 |
| 邮编 | 516025 |
| 联系方式 | 0752-5795189 |
| 传真 | 0752-5795561 |
| 公司网址 | www.unionman.com.cn |
| 电子邮箱 | jlzqb@unionman.com.cn |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就本次发行证券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等发行相关事宜予以审议决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2、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2026年3月11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
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26号),上交所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于2026年3月16日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于2026年3月16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6年3月30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
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0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6年4月2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3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截至2026年4月8日17时止,各获配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的指定账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4月9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6)0500004号《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4月8日17时止,主承销商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81,769,995.44元。
2026年4月9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保荐费后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6年4月9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4月9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6)050000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4月9日止,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952,898股,发行价格8.28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1,769,995.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622,264.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147,731.29元,其中新增注册股本人民币21,952,898.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55,194,833.29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1,952,898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23,125,954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2月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7.86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7.86元/股。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广东
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28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5.34%,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四)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3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
| 1 | 张佳轩 | 18,115,942 | 149,999,999.76 | 6个月 |
| 2 | 倪政顺 | 3,623,188 | 29,999,996.64 | 6个月 |
| 3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3,768 | 1,769,999.04 | 6个月 |
| | 合计 | 21,952,898 | 181,769,995.44 | - |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81,769,995.4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622,264.1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7,147,731.29元。
(六)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6年2月4日(T-3日)至2026年2月9日(T日)申购报价前,在北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截至2026年1月30日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前20名股东(不含关联方)、67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8家
证券公司、24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提交认购意向书的24家投资者,合计173名投资者发送了《广东
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6年2月9日(T日)9:00-12:00,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8份申购报价单。
经核查,8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足额缴纳保证金(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有效申购价格区间为7.86元/股~8.88元/股。
认购对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 序
号 | 发行对象 | 发行对
象类别 | 申购价格
(元股)
/ | 申购金额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是否有
效申购 |
| 1 | 周许挺 | 自然人 | 8.06 | 1,000 | 100 | 是 |
| | | | 7.96 | 1,020 | | |
| | | | 7.86 | 1,040 | | |
| 2 | 倪政顺 | 自然人 | 8.88 | 3,000 | 100 | 是 |
| | | | 8.28 | 3,000 | | |
| | | | 7.99 | 3,000 | | |
| 3 |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共同定增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7.99 | 1,000 | 100 | 是 |
| | | | 7.86 | 1,500 | | |
| 4 |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共同富裕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7.86 | 1,200 | 100 | 是 |
| 5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公募
基金 | 8.28 | 1,200 | 无需 | 是 |
| | | | 8.08 | 1,620 | | |
| 6 | 骆勇强 | 自然人 | 8.08 | 1,600 | 100 | 是 |
| | | | 8.00 | 1,600 | | |
| | | | 7.90 | 1,600 | | |
| 7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募
基金 | 7.89 | 1,810 | 无需 | 是 |
| | | | 7.86 | 1,810 | | |
| 8 | 张佳轩 | 自然人 | 8.50 | 15,000 | 100 | 是 |
| 合计 | 600 | - | | | | |
3、发行对象及获配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2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1,952,898股,获配总金额为181,769,995.44元,最终确定3名发行对象获得配售。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筹资额以及发行对象数量均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竞价结果已于2026年2月1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的上限,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3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月) |
| 1 | 张佳轩 | 18,115,942 | 149,999,999.76 | 6 |
| 2 | 倪政顺 | 3,623,188 | 29,999,996.64 | 6 |
| 3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3,768 | 1,769,999.04 | 6 |
| 合计 | 21,952,898 | 181,769,995.44 | - | |
4、最终配售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4月2日向上述3名发行对象发出《广东
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按照规定时间缴纳认购资金。获配投资者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最终配售结果具体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 1 | 张佳轩 | 18,115,942 | 149,999,999.76 |
| 2 | 倪政顺 | 3,623,188 | 29,999,996.64 |
| 3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3,768 | 1,769,999.04 |
| 合计 | 21,952,898 | 181,769,995.44 | |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3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张佳轩
姓名:张佳轩
国籍:中国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
身份证号码:4413021970********
认购数量:18,115,942股
限售期:6个月
2、倪政顺
姓名:倪政顺
国籍:中国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
身份证号码:3501811981********
认购数量:3,623,188股
限售期:6个月
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庄园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13,768股
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三)发行对象的核查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查验,相关发行对象登记备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公募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张佳轩、倪政顺为自然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2、关联关系核查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报价材料及承诺函等资料,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获配对象的出资来源情况的核查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申购保证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补缴的认购款项的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4、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等级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提交了相关材料,均已在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 1 | 张佳轩 | C4普通投资者 | 是 |
| 2 | 倪政顺 | C4普通投资者 | 是 |
| 3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A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经核查,上述3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5、发行对象减持股份相关事项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大股东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持有的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或者存在其他不得减持情形的,上市公司股东不得通过转融通出借该部分股份,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在获得具有限制转让期限的股份前,存在尚未了结的该上市公司股份融券合约的,应当在获得相关股份前了结融券合约。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本次发行获配的3名获配对象均已通过签署承诺函的方式确认不存在未了结的
九联科技股票融券合约。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徐春 |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
| 联系电话 | 020-88831255 |
| 传真 | 020-38927636 |
| 保荐代表人 | 王雷、刘愉婷 |
| 项目协办人 | 刘璐 |
| 其他项目组成员 | 黄颖、杜凯恩 |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龚牧龙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7-18层 |
| 联系电话 | 010-58785588 |
| 传真 | 010-58785566 |
| 经办律师 | 郭钟泳、胡一舟 |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石文先 |
| 住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 联系电话 | 027-86772217 |
| 传真 | 027-85424329 |
| 经办会计师 | 王兵、魏晓燕 |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
| 1 | 詹启军 | 52,365,669 | 10.47% | - |
| 2 | 林榕 | 35,107,051 | 7.02% | - |
| 3 | 胡嘉惠 | 20,205,320 | 4.04% | - |
| 4 | 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16,025,163 | 3.21% | - |
| 5 | 许华 | 12,186,820 | 2.44% | - |
| 6 | 陈文英 | 8,025,392 | 1.61% | - |
| 7 | 凌俊 | 7,710,000 | 1.54% | - |
| 8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 5,964,592 | 1.19% | - |
| 9 | 周许挺 | 4,064,418 | 0.81% | - |
| 10 | 赖开愚 | 4,045,455 | 0.81% | - |
| 合计 | 165,699,880 | 33.14% | -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026 3 31
假设以上述截至 年 月 日股东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21,952,898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
| 1 | 詹启军 | 52,365,669 | 10.03% | - |
| 2 | 林榕 | 35,107,051 | 6.73% | - |
| 3 | 胡嘉惠 | 20,205,320 | 3.87% | - |
| 4 | 张佳轩 | 18,115,942 | 3.47% | 18,115,942 |
| 5 | 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 16,025,163 | 3.07% | - |
| 6 | 许华 | 12,186,820 | 2.33% | - |
| 7 | 陈文英 | 8,025,392 | 1.54% | - |
| 8 | 凌俊 | 7,710,000 | 1.48% | - |
| 9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 年员工持股计划 | 5,964,592 | 1.14% | - |
| 10 | 周许挺 | 4,064,418 | 0.78% | - |
| 合计 | 179,770,367 | 34.44% | 18,115,942 | |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1,952,89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数量:万股
| 股份类型 | 本次发行前 | | 本次发行后 |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2,195.29 | 4.21%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000.00 | 100.00% | 50,000.00 | 95.79% |
| 三、总股本 | 50,000.00 | 100.00% | 52,195.29 | 100.00% |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财务状况将得到优化与改善,使公司的财务结构更加稳健,进一步强化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是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的重要举措。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发生变化。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形。
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影响。
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
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依法可以实施。
2、本次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
3、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4、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5、
九联科技尚需办理本次发行涉及股份的登记、上市、市场主体变更相关后续事项,并依法履行有关本次发行及股票上市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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