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688772):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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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1:31:3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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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珠海冠宇: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
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38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
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15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4月13日~2026年4月12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 回购价格上限 | 35.99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实际回购股数 | 7,056,667股 |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62% |
| 实际回购金额 | 10,014.29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1.92元/股~16.50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13日,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2025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7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2.70元/股(含)调整为35.9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4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05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1,132,185,704股的0.62%,回购最高价格16.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1.92元/股,回购均价14.1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014.2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的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的要求。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回购期间持有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5月22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董事长、总经理徐延铭先生因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44.8888万股,董事付小虎先生因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7.8794万股,董事、副总经理林文德先生因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15.0425万股,董事、副总经理牛育红先生因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12.6548万股,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刘宗坤先生因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11.9385万股,副总经理李涛先生因归属取得了公司股份2.3877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在回购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22,551,363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延铭先生未参与此次减持计划,也不涉及控股股东珠
海普瑞达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 回购完成后 | |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27,568,192 | 100 | 1,132,185,704 | 100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6,518,455 | 0.58 | 13,573,859 | 1.20 |
| 股份总数 | 1,127,568,192 | 100 | 1,132,185,704 | 100 |
注1:上述回购前和回购完成后股份情况分别为2025年4月11日和2026年4月10日的股本情况;
注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完成第一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施,合计回购6,519,830股。自2024年6月7日起,公司将回购股份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之一,并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至本次回购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375股已用于
可转债转股,因此本次回购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6,518,455股;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故本次回购完成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为13,573,859股;注4: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2026年1月30日分别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登记手续,合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4,617,512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127,568,192股变更为1,132,185,704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7,056,667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前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如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4 1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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