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60071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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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1:31:3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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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达: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东)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李东,作为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东,博士研究生学历。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商业模式创新、资源经济与发展战略、
数字经济等方面教学。曾任石油工业部地球物理勘探局助理工程师,金陵石油化工公司工程师。现任东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创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南京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会及董事会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2025年,本人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本人共参加公司2次股东会,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依法独立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 出席股东会
次数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7 | 7 | 0 | 0 | 2 |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5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共4项议案。
作为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1项议案。
| 提名委员会 | |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 | |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应参会次数 | 参会次数 |
| 2 | 2 | 1 | 1 |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审议通过7项议案,重点关注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考察及其他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密切沟通,通过查阅公司资料、参加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公司情况和发展动态,履职合计16个工作日。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面对面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调研,重点了解公司户外动力设备、清洁能源业务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市场开拓情况。
(四)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之间形成了良性有效的沟通机制。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独立董事的疑问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五)学习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学习上市公司董事履职规范等内容,提升独立董事履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审核并做出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及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本人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前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5年,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经了解,拟聘任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所任职工作岗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本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助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和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率提升,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所长,为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东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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