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燕京啤酒(000729):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0:21:00 中财网
原标题:燕京啤酒: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6-1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燕京啤酒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679,117,088.5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93,864,728.3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为1,231,405,446.6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23,140,544.67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17,685,465.5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18,539,341股。

3、2025年度累计分红情况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进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以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分配现金股利281,853,934.10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2,818,539,3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563,707,868.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综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累计每10股派现金股利3.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总计845,561,802.3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36%。

(二)相关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845,561,802.30535,522,474.79281,853,934.1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1,679,117,088.591,055,678,539.28644,714,424.0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5,793,864,728.3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317,685,465.53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662,938,211.1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1,126,503,350.6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1,662,938,211.19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分红指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1,662,938,211.19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47.62%,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