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燕京啤酒(000729):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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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0:21:0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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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燕京啤酒: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
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6-22
北京
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
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在 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 2026年中期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2026年度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应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内容
为简化中期分红决策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在满足上述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分红、制定具体方案(含金额、时间)等。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此次授权并不构成公司对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实质承诺。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届时将综合考量2026年度中期实际经营业绩、资金周转需求、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未分配利润情况,审慎决定是否分红及具体分红方案,确保分红决策符合公司发展实际及全体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
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