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水电(600292):电投水电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廖成林、章朝晖、王彭果、白俊光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廖成林、章朝晖、王彭果、白俊光除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外,未发现 在公司其他任职情况,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