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603100):川仪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期间任职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柴毅先生、王雪先生、唐祖全先生、朱振梅女士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