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00065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人员信息:2024年末合伙人93人,注册会计师4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0余人。 (7)审计收入: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397.6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8,203.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0,108.98万元。 (8)业务情况: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含H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6,069.23万元。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8,510.7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1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相关资质、经验以及拟签字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资质、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独立性、胜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386万元,并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2025年11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亚太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386万元,并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2025年11月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025年11月27日,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审计团队、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及应对、审计重点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具备担任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 4月 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