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00202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客观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并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8家,审计收费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情况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及舞弊、年度审计重点、审计结论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0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2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第一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汇报,并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第二次沟通会,对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202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审议同意后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