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文传媒(002343):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于2026年4月1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95号出版中心28楼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余新培主持会议。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18,077,598.28 -4,272,879.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17,285,750.9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3,562,549.76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公司2026年影视等各项业务开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2025 2025 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年度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为: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69,400股,并已完成注销,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10,000,537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视同现金分红10,000,537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认为: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余新培、王四新、席彦超 2026年4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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