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92077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920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钟军芬女士(独立董事)、沈雪军先生(独立董事)、钱玉明先生(非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钟军芬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并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有效监督。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职业操守,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深化业务审计和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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