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远股份(9200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920018 证券简称:宏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7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1,434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9,948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5,625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并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汇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所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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