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301092):董事会完成换届并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 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3 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第六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 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沈建华先生(董事长)、汪选明先生、劳法勇先生 独立董事:张贵清先生、游剑先生、祝锡萍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职工代表董事:张翼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名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总经理:沈建华先生 副总经理:汪选明先生、吴雅飞女士、汪国周先生、钟轶泠先生、 陆炜先生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吴雅飞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车程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雅飞女士、车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雅飞女士、车程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319310 传真:0571-86319310 邮箱:wyf@chinaresi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羽书街1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金浪先生、肖连生先生、 冯凤琴女士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浪先生、肖连生先生、冯凤琴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各位离任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合理性及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建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现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 公司就上述任职安排的合理性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说 明如下: 沈建华先生不仅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更是公司的创 始人。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系基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及战略统筹需要而设立。该安排有利于提高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效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日常经营管理的高度协同。公司自上市以来,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情形。同时,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之规定,切实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已采取并持续执行以下具体措施: 1、职权清晰界定: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划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权与总经理的 经营管理权; 2、强化独立董事监督: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达到1/3以 上,并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3、完善内控与回避制度: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若 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时,严格执行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确保交易公允,防止利益输送。 七、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沈建华先生,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曾任杭州市余杭区人大代表,获得余杭市首届政府特殊津贴、余杭市劳动模范、杭州市十佳杰出青年、杭州市民营科技新星等荣誉。曾任争光集团研究所所长,争光集团一分厂厂长,漂莱特争光生产经理。1996年2月至2000年1月任争光树脂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948.00万股,占总股本的51.64%,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建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汪选明先生,195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71年下乡插队于余杭区宏畔村胜利大队,曾任争光集团三分厂副厂长,1996年2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34.18万股,占总股本的9.9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选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劳法勇先生,194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争光集团实验室实验员、争光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1996年2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劳法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34.18万股,占总股本的9.9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劳法勇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张翼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国际贸易部外贸业务员、副经理,2007年12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监事,2007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国际贸易部副经理,2026年1月至今任国际贸易部经理,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翼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4,300.00股,占总股本的0.0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建华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翼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张贵清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冶金分离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稀有金属冶金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膜工业协会电驱动膜专业委员会委员。1994年4月至1997年8月任中南工业大学助教,1994年4月至今先后任中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贵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游剑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曾任丽珠医药集团技术员,美国MD安德森癌症中心博士后,现任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附属一医院双聘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祝锡萍先生,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浙江省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首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锡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吴雅飞女士,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财务部会计,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雅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1,200.00股,占总股本的0.10%,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汪国周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山东鲁抗医药车间技术主管,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技术部主任,2007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公司生产部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宁波争光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国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3,700.00股,占总股本的0.05%,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钟轶泠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96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杭州争光树脂有限公司、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经理,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安全环保部经理兼技术研发部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轶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4,300.00股,占总股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陆炜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进入浙江争光化工集团公司工作,一直在销售岗位,2004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销售部经理,2012年1月至今任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4,300.00股,占总股本的0.09%,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车程先生,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2004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财务部会计,2007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6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车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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