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002467):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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