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乐(9201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20:36:10 中财网
原标题:美德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920119 证券简称:美德乐 公告编号:202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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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市公公司理准准》》《 《京证证券易所股股上市公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任期内忠实勤勉的履行了工作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孙继辉、独立董事高文晓、非独立董事陈立波,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孙继辉担任。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孙继辉、独立董事高文晓、独立董事褚金奎,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孙继辉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25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股的议案》。

3.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上并在京证证券易所股市公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4.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5.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6.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5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1-9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7.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股(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完整、准确的,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重大争议事项,亦未发生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任何情形。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准保证公司经营管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内部管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运行良好,公司理准结构有效;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市公公司理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管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开展各项工作。紧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与合规要求,持续强化财务报告质量监督,推动内控与风险管准体系深化,优化审计监督与协同机制,持续提升履职效能,为保障公司理准有效性、财务稳健性及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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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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