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邦科技(92024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920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师建华先生、徐胜锐先生、钟永铎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徐胜锐先生担任召集人。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詹桂华女士、独立董事单军先生及非独立董事钟永铎先生三名成员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詹桂华女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计召开了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切实的了解,积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根据股东会、董事会相关决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管理层一起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敦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六)全面承接原监事会职责,强化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根据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安排,公司在董事会换届之际,取消了监事会,原监事会的所有职责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进行了修订。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全面承接了原监事会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管理人员进行了监督,同时强化了公司重大决策的事前审核监督,保证了公司组织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能够更加高效、有序、合规的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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