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00120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和审计计划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一)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0767号)。 (二)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6〕00362号)。 (三)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公允如实反映了盛航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6〕00363号)。 (四)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上述汇总表与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并审核出具了《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衡专字〔2026〕00364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事项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5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全体独立董事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组就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的具体计划进行了汇报,主要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两部分内容。总体审计策略明确了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审计人员安排、对专家和有关人士工作的利用。具体审计计划中明确了风险评估程序、对重要账户和交易采取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方案、特定项目的审计程序、重点关注的会计问题、与治理层和管理层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及独立董事认真听取了审计项目组的汇报,就公司2025年审计计划及后续审计工作的实施提出相关评价和建议。 (三)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项相关的全部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以下无正文)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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