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002721):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提供的自查文件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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