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30041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内容及实施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二、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参加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4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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