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30077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9:46:08 中财网
原标题:拉卡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内容进行审计,包括工作计划沟通、现场核查、关键节点沟通等。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自2016年度开始,已为本公司连续提供年报/内控审计服务9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与上市申请,为更好地满足后续A+H两地对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公司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安永华明进行了沟通,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此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如下监督职责:
1、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安永华明的专项资质、诚信情况、过往审计情况以及审计质量等内容,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1月6日,公司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安永华明项目组、财务部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中安永华明项目组进行了2025年度审计计划汇报,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内容、风险评估、审计策略以及审计团队介绍等内容,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安永华明项目组的汇报,并针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提出关注重点和建议。

3、2026年4月13日,公司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次)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安永华明项目组、财务部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安永华明项目组对2025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汇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相关内容,并提出建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讨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按质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保持独立,审计计划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二O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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