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688296):和达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佟爱琴女士(召集人)、独立董事唐松华先生和非独立董事郭军先生组成,三名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佟爱琴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参加所有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负责地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进一步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发挥更加有效的内审工作效益;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内控风险;主动学习,积极创新,提高技能,有效地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评价。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公司相关部门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着充分、持续有效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以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的审计委员会职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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