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603683):晶华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2025年度(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轶群先生、俞昊先生、董事丁冀平先生担任,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马轶群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2025年度,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以现场、通讯或书面传签方式出席会议。全体委员勤勉尽责,对所审议事项均充分发表意见,表决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开展了多次沟通交流,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审慎研讨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方案,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推进工作进度,保障年度审计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完成。天衡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专业能力与良好的执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同时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规范、制度流程及既定计划,对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财务报告、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工程保业务、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委托理财、持续关联交易、利益冲突调查、反舞弊等内部控制事项开展内部审计与监督检查,并针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构建并完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沟通机制,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充分、及时、有效的沟通。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统筹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在年度审计过程中,持续跟踪审计进展,在外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认真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与各方沟通会商。 通过高效顺畅的跨主体沟通与协同,有效促进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切实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保障审计工作独立、规范、有序开展。 4、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相关财务信息文件。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程序合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财务舞弊等情形,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保证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衡进行及时、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及其他沟通方式积极协调,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供的专业审议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专业支持。 2026年,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将继续按照监管法规和公司各项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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