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300160):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A 154,773,869 5.97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元,共计募 集资金人民币923,999,997.93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9,832,200.3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4,167,79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M1009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732,368,798.79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经多次修订,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宿豫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宿豫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BIPV组件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并于2023年1月10日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行宿豫支行、中国银行宿豫支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于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账号:76490188022746536)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于2025年6月5日被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14,167,797.56元的比例。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832,200.37元,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归集。 注3: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支付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附表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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