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600114):东睦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NEWMATERIALSGROUPCo.,Ltd.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6人,董事羽田锐治、山根裕也和郭灵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郭灵光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6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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