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603700):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4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琳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建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绍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思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还须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向股东说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限一年。基于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基础,并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拟定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65万元,较2025年减少5万元。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及相关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拟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主要包括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明确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年报后支付等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此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向股东会提交《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并提交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按照相应标准确定2026年度董事会董事薪酬。其中,独立董事按照8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5-10万元/年(含税)董事津贴;董事长、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此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了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同时按照相应标准确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此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涉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陈翔、马溯嵘、陈富光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还须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向股东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相关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远期结售汇等各类金融相关业务,具体借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借款额度事项之日止,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额度,决定申请借款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借款额度事项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关于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除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外,还可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12个月以内)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内容:鉴于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乌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乌昕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乌昕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同意补选乌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同意补选乌昕先生为公司董事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完成补选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唐绍祥先生(主任委员)、乌昕先生、包建亚女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照公司现阶段实际治理情况,拟调整经营范围,增加“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相关业务;同时拟将副总经理人数由4名减少至3名。结合前述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和《公司章程》(2026年4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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