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股份(603928):兴业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前、独立董事许左军及董事陈亚东组成,其中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何前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会议召集。2025年 5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莹、独立董事许左军及董事陈亚东组成,其中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徐莹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会议召集,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1/2。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会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工作职责。具体事务办理及工作开展,由公司审计部负责。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完成取消监事会相关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权。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审计部内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5项议案,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2025年度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2项议案。 2025年度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半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5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3项议案。 2025年度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2025年度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2项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何前女士于2025年1月与公司管理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是否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等事项进行沟通,其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见面会,沟通审计中的有关问题,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当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客观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多方听取意见,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高效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五、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切实有效的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的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签字: 徐莹 许左军 陈亚东 日期:2026年4月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