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福达股份关于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7:56:01 中财网
原标题: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1、非独立董事:黎福超先生(董事长)、胡江学先生、王长顺先生、黎锋先生、孙有平先生
2、独立董事:周凯红先生、朱霞女士、吴高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范帆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收到独立董事朱霞女士的书面声明:朱霞女士自愿放弃从公司领取独立董事薪酬,同时保证放弃独立董事薪酬将不影响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正常履职,不影响其今后在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内的正常履职,也不影响其因不当履职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公司将根据朱霞女士本人的声明,不为其发放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黎福超(召集人)、王长顺、周凯红
2、审计委员会:朱霞(召集人)、吴高、胡江学
3、提名委员会:周凯红(召集人)、黎福超、吴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高(召集人)、朱霞、胡江学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朱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王长顺先生
2、副总经理:黎锋先生、黎宾先生、范帆先生、刘坤明先生
3、董事会秘书:范帆先生
4、财务总监:邬金金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卢丽女士
上述人员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范帆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证券事务代表卢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且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联系方式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19571855667
传真:0773-3681002
电子邮箱:foto@glfoto.cn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福达股份前台五、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秦联先生、李万峰先生、蒋红芸女士因已连续两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换届后将不再在公司任职。秦联先生、李万峰先生、蒋红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张海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离任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海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0,000股,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吕桂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且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桂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39,600股,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战略落地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长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南京理工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青海曲轴厂技术副厂长,东风车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青海曲轴分公司总工程师,青海第一汽车修理厂常务副组长,青海东风曲轴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桂林曲轴公司总经理,襄阳曲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达锻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达股份副总经理。现任福达股份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长顺先生持有公司1,454,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黎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林空军学院,工程师。2009年10月进入福达公司,历任福达股份国际业务部副经理、上海福达总经理、福达股份总经理助理兼技术中心副主任、福达股份制造总监、福达锻造公司总经理、福达阿尔芬合资公司总经理、福达股份董事兼总经理、福达集团副总经理。现任福达集团董事、福达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黎锋先生持有公司6,084,000股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黎福超先生之子。黎锋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黎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FMBA在读,华东理工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柯马(上海)工程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上海福达汽车零部件销售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福达股份总经理助理、新能源电驱科技分公司总经理。现任福达股份机器人事业部总经理,福达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黎宾先生持有公司1,965,600股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黎福超先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范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科学专业,硕士毕业于英国爱丁堡大学金融与投资专业。历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高级投资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兼高级基金经理。现任福达股份机器人事业部董事长,福达股份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范帆先生持有公司400,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刘坤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青海大学毕业,本科学历,工程师。具有丰富的齿轮加工经验,参与设计项目获得青海省机械厅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项,同时持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

历任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技术主任、车间主任,青海装载机厂副厂长。2003年4月入职福达股份,曾任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桂林福达驱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福达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坤明先生持有公司250,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邬金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本科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硕士毕业于日本东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EMBA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广西九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福达集团审计副经理;福达股份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福达股份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邬金金女士持有公司148,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卢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律专业。

2007年3月入职公司,历任办公室行政文员、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证券部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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