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泉为(300716):公司涉及重大诉讼

时间:2026年04月13日 00:00:59 中财网
原标题:ST泉为: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ST泉为 公告编号:2026-033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信创应急转贷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123,980,001.85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仲裁案件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安徽特拉电融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15,490,0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山东信创应急转贷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近日,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已收到枣庄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山东信创应急转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创”)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答辩通知书及仲裁申请书。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山东信创应急转贷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受理仲裁委:枣庄仲裁委员会
3、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00元;(2)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期内利息13,694,444.44元(计算方式:以10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化10%的利率标准,自2024年3月26日起计算至2025年7月31日止);
(3)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自2025年8月1日起的违约金10,285,557.41元(以被申请人一未偿还本息之和113,694,444.44元为基数,按2023年10月25日合同签订时LPR的四倍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6年3月24日为10,285,557.41元);
(4)裁决被申请人二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第1、2、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裁决两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申请人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

(三)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与山东信创应急转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创”)签署《资金借款及担保协议》,约定山东泉为向山东信创借款人民币100,000,000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山东泉为上述借款于2024年10月25日到期,未清偿债务余额为100,000,000元,2025年4月15日,经公司与债权人山东信创协商沟通一致,公司及借款期限延长至2025年7月31日,此笔借款到期后,公司未能再次与债权人山东信创达成一致,构成借款逾期。故被山东信创申请仲裁至枣庄仲裁委员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公告》(2025-063)。

二、安徽特拉电融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电力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电力”)已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安徽特拉电融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拉电融”)与山东泉为电力工程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安徽特拉电融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一:山东泉为电力工程公司
被告二:普定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受理法院: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15,000,000元;
(2)判令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490,000元(按照年化12%标准,以15,00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8月25日暂计算至2025年12月1日,实际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两被告承担。

(三)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5日泉为电力与特拉电融签署《借款协议》,协议约定特拉电融向泉为电力提供借款15,000,000元,利息年化利率12%。泉为电力上述借款已于2025年9月3日到期,因公司未及时偿还借款,故被特拉电融诉至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故暂无法判断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以公司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枣庄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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