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002401):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2026-010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 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远海 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财务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 及其所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授信及其他金融财务业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及其 下属公司合计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权,同时中远海运集团通过上 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船研所”)间接持有公司48.96%的股份。财务公司与公司同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公 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李国荣先生、董宇航先生、蒋时飞先生回避了表决,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该议案先行审议。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船研所等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公司仅在财务公司发生存 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授信不属于担保性质,由公司信用取得。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698814339L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7H231000001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5299号8层 法定代表人:马向辉 注册资本:1,950,000万元人民币(含2500万美元) 股东构成:
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历史沿革:因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重 组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吸收合并中远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保监复〔2018〕75号),原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2018年7月起正式并入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新组建的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亿 元(含2500万美元)。财务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更名为“中远海 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并迁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5299号8层”。2020年6月,财务公司增资至60亿元 人民币(含2500万美元)。2022年11月,财务公司完成股权调整及 增资工作,股东家数由原15家减至8家,注册资本增至195亿元人 民币(含2500万美元)。 关联关系: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财务公司100% 的股权,同时中远海运集团通过上海船研所间接持有公司48.96%的 股份。财务公司与公司同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 状况较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财务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 供存款、贷款、结算服务和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可从事的授信及其他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相关存款服务所使用之利率 基准,不低于存款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主要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就相同类型存款服务设定的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相关贷款服务所使用之利率 基准,不高于信贷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主要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就相同类型信贷服务设定的利率或费率。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的费率不高于:(1)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服务收费最低限额(如有);(2)由任何独立第三方所就同类服务收取的费用;(3)甲方就同类服务向同等信用评级独立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4.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任何其 他金融服务之服务费,须根据以下定价原则厘定:(1)价格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收费标准;(2)不得高于中国独立商业银行内地就类似性质服务所收取的费用;(3)不得高于甲方向其他中远海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限额 综合考虑乙方及所属公司近年来的金融业务交易金额,预计未来 交易期内金融财务服务协议所涉持续交易的每日额度上限分别为:
本协议应根据各方章程、适用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取 得各有权机关(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如需要))对本协议及其年度上限的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与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 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严格监管。财务公司作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严格规范经营,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资产情况良好。 同时公司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了在财务公司金融服务业务的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金融服务风险。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58,382.99万元;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财务公司 为公司提供的授信业务金额为865.26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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