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利(002850):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2025 事务所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1,507 856 会计师 人,其中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项目组成员具有承办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公司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在《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2025 130 28 中约定了 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费用分别为 万元人民币和 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是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包括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其他内容进行审计。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和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 8 4 (一)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从专业资质、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5年年报工作第一次见面沟通会,审议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与总体策略、重点关注审计事项、独立性遵守等重点事项的汇报,并协商确定了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审计人员尽职尽责、审计程序执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建议。 (三)2026年3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暨2025年年报工作第二次见面沟通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重点审计领域、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四)2026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暨2025年年报工作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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