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兰石重装:兰石重装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油加氢EPC项目(以下简称“盘锦浩业EPC项目”) ?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盘锦浩业EPC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3月31日。 ? 上述事项已经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4,789,272股,发行价格为5.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9,963.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第00085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注2: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变更将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缩减至26,954.08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72.93万元(含息)投入甘肃银石10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纳米氧化锌EPC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临2023-077)。 注3:甘肃银石EPC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7.97(含息)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4-097)。 注4: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议案》,宣东能源50万吨/年危废煤焦油提质改造EPC项目已结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62.94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558.41万元(含息)用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临2024-025)。 注5: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059.60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因存在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而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1,504.0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5-026)。 二、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安排 2025年3月,根据当时业主反馈情况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盘锦浩业EPC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3月31日。自项目延期以来,公司持续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与业主保持密切联系。截至目前,该项目仍因业主自身原因停工缓建,建设进度仍处于95%,项目收尾工程仍无法确定复工时间。鉴于此,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盘锦浩业EPC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再次延期至2027年3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盘锦浩业EPC项目继续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其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 三、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之盘锦浩业EPC项目继续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章A 程》《公司 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兰石重装盘锦浩业EPC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1 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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