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18:40:48 中财网
【18:39 艾德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德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德生物”)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回购报告书》。

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6年3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4,15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2.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4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6,530,618.0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4 长虹美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虹美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2025年4月9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按照上述用途实施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A股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增加至“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除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以外,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专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且不超过本次股份回购总金额的9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基于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发生了利润分配事项,且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根据《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11元/股(含)调整为10.67元/股(含)。

上述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5月9日、6月5日、7月2日、7月4日、7月16日、8月5日、9月3日、10月11日、11月5日、12月3日、2026年1月6日、2月4日、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5-019号、2025-031号、2025-032号、2025-041号、2025-043号、2025-049号、2025-050号、2025-051号、2025-052号、2025-053号、2025-061号、2025-069号、2025-076号、2025-093号、2026-001号、2026-006号、2026-011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6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20,701,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本次回购A股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9,158,524.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A股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回购价格未超过10.67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A股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4 陕西金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陕西金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先后于2025年8月11日、2025年10月15日召开
了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且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8月13日、2025年10月16日和2025年11月
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发布的《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41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号)、《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5号)以
及《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71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186,403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6%,最高成交价为4.23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3.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735,509.97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
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
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
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
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
2
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
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
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