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路维光电:路维光电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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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16日 20:21:2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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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深圳市路维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厦门
路维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路维”)和福建省厦门市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据此办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手续、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厦门路维募集资金专户以实施项目。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实施方式等均不存在变化。公司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6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61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15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0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844,414.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155,585.9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5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5]326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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