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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300618):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09:05:35 中财网
原标题:寒锐钴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6-011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4,521,184.8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27,455,142.3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45,972.12元,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708,832,754.73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46,248,748.65元,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79,893,176.3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目前的总股本309,697,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648,505.4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2,648,505.4746,248,748.6530,832,499.10
回购注销总额(元)030,318,393.8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254,521,184.80201,623,397.32138,239,712.26
研发投入(元)97,060,985.6195,550,277.3575,714,274.78
营业收入(元)6,694,831,736.425,949,911,320.054,788,752,338.5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2,334,391,812.2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1,379,893,176.3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129,729,753.2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30,318,393.8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198,128,098.12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160,048,147.0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268,325,537.7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1.54%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 ?否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160,048,147.0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的,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451,114,575.46元、460,603,542.98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5.23% 4.57% 50%
、 ,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以上。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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