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603100):川仪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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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16日 23:11:4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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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仪股份:
川仪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祖全)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唐祖全)
本人作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
川仪股份”)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始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总结并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唐祖全,1969年生,博士,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
能技术研究院院务委员、
川仪股份独立董事等职。曾任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教师、西南农业大学教师、重庆市科学技术信息中心副主任、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调研员、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科研公共服务平台主任、综合分析测试中心主任等职。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2025年度,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对提交
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本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具体参加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 | 参加股东会
情况 |
| | 本年应
参加董事会
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 出席
股东会
的次数 |
| 唐祖全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2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未对以上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
的独董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保持积极沟通。现场参
加与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定期报告编制、年度审计安排、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2次,与中小投资者交流,广泛听取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参加公司各项会议、上海工博会专题调研等方式,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就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环境、行业发展趋势、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流沟通,充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专题课程学习,了解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相关内容,提升履职水平。
(七)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供事前、事中及事后全程支持。会前通
过充分沟通、及时汇报重大事项及提供完备会议材料,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会中确保独立董事深入参与讨论,凭借自身专业能力提出建设性意见;会后则通过定期汇报决议执行情况,确保决策落实到位,形成闭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根据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公司预计及增加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股东回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未发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四)董事人员提名以及薪酬管理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等相关资料,认为提名人选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
公司所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由公司报告期内
计提且发放的薪酬保持一致,薪酬审议及发放遵循公司薪酬体系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或与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情况。
(五)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年,公司及相关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67次临时公告,没有出现因信
息披露内容遗漏或其他原因受到交易所通报批评的情况,有效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
(八)定期报告披露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4次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对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过去一年中,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职,与董
事会及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促进董事会高质量决策及公司高效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祖全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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