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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仪股份(603100):川仪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23:11:31 中财网
原标题:川仪股份:川仪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3100 公司简称:川仪股份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重庆四联测控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重庆川仪昆仑仪表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5.31%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8.79%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控制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内部监督、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

业务流程层面控制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与仓储业务、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研发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采购管理风险、销售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工程项目风险、研究与开发风险等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 报的绝对金额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0%营业收入总额的5%≤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10%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5%
净资产潜在错报 的绝对金额错报≥净资产的5%净资产的2%≤错报<净资 产的 5%错报<净资产的2%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一个或多个内控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公 司存在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的缺陷应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 监督管理部门认定控制环境无效;(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3)外 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5) 因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 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依据上述认定的重要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虽然未达 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导致或导致 的财产损失可能导致或导致的财产损 失≥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 的1%≤可能导致或导致的可能导致或导致的财产损 失<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
 总额的2%财产损失<最近一期经审 计资产总额的2%总额的1%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的缺陷应定为重大缺陷:(1)决策程序导致 重大失误;(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3)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如出现重大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5)被媒体曝负面新闻,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 损害;(6)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流失严重;(7)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 得到有效整改。
重要缺陷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的缺陷应定为重要缺陷:(1)决策程序导致 出现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 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 一般缺陷
经自评,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中存在一般缺陷,已要求实施限期整改,并将加强后续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内控质量。已发现的一般缺陷不影响公司控制目标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上一年度,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已完成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聚焦风险、合规与内控管理体系一体化建设,持续优化职能整合与机制协同,不断提升管理合力。在内控体系建设方面,持续推进制度优化升级,结合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要求及实际经营需求,制修订制度55项,进一步提升了内控制度的合法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在内部监督方面,强化监督职能,组织开展全级次合规风险排查及补充排查10余次,稳步推进制度信息化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效率。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控执行力,持续完善自身及下属单位的内控与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落实,为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和规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赐犁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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