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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60353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23:03:55 中财网
原标题:神马电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4 1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管理变革成绩显著,经营业绩目标基本达到预期。同时,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报告期内从公 司获得的税前 薪酬总额(万 元)
金书渊董事332023年11月3日2026年11月3日23.87
 董事长     
    2025年7月21日2026年11月3日 
张鑫鑫董事、副总 经理402023年11月3日2026年11月3日67.03
 轮值总经理     
    2024年12月20日2026年11月3日 
 当值总经理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1月3日 
吴晶董事、副总 经理422023年11月3日2026年11月3日62.98
 轮值总经理     
    2024年12月20日2026年11月3日 
金玲董事、副总402023年11月3日2026年11月3日51.42
 经理     
 副董事长     
    2025年7月21日2026年11月3日 
吕兆宝董事462023年11月3日2026年11月3日65.68
 职工代表董 事     
    2025年7月21日2026年11月3日 
马成董事342025年7月21日2026年11月3日0
Peter PaulM aritz独立董事662023年11月3日2026年11月3日10
石维磊独立董事502023年11月3日2026年11月3日10
徐胜利独立董事452024年1月8日2026年11月3日10
张文斌副总经理372023年11月3日2026年11月3日55.22
 轮值总经理     
    2024年12月20日2026年11月3日 
 当值总经理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 
王鸭群副总经理532024年12月20日2026年11月3日49.79
张林军总工程师352023年11月3日2026年11月3日48.55
翁茂森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332026年1月28日2026年11月3日0
 董事会秘书     
    2026年4月16日2026年11月3日 
马斌董事长 (离任)552023年11月3日2025年7月21日101.84
刘超副总经理 (离任)392024年12月20日2025年7月4日27.71
韩笑董事会秘书 (离任)402023年11月3日2026年4月16日30.50
合计/////614.59
注:以上董事、高管薪酬系2025年度任期内领取的薪酬。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按月度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2)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3)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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