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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603530):神马电力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23:03:50 中财网
原标题:神马电力:神马电力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沈为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7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客户涉及集成电路行业、制造业、高科技和消费零售业等诸多行业。顾沈为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2)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珺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行业等。沈珺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3)签字注册会计师熊枫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熊枫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2025年8月14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安永华明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年报工作安排、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