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603530):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23:03:47 中财网 |
|
原标题:
神马电力: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5年度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审计报告
1 - 6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7 - 8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9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 11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2 - 13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4 - 15
财务报表附注
16 - 102
补充资料
一、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31446_B01号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31446_B01号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 收入确认 | |
|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21)“收入”
及附注四(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
本”。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
入主要源自销售电力系统变电站复合
外绝缘、输配电线路复合外绝缘和橡
胶密封件等产品的产品销售收入。
2025年度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中上述产品销售的营业
收入合计为人民币1,682,368,907.56
元,约占营业收入的97.77%。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于产品
销售的收入,根据销售协议或合同约
定,在客户取得相关产品控制权时,
按预期有权收取对价的金额确认为收
入。
由于产品销售收入所涉及的客户覆盖
面广、交易量大,对合并财务报表有
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其确认为关
键审计事项。 | 我们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了解、评价管理层对于销售收入相关内
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
有效性;
? 检查主要销售合同或订单、识别合同的
关键条款、了解和评价不同类别的营业
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 通过抽样测试的方法,对产品销售收入
进行细节测试,检查与产品销售收入确
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根据不同的贸易
条款,检查客户订单、发票、发货单、
出口报关单以及到货签收记录等文件;
? 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评价销售收入和
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
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估产品销售
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 复核与销售收入有关的财务报表相关披
露。 |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31446_B01号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 | |
|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9)“金融工
具”、附注二(28)“重要会计估计
和判断”、附注四(4)“应收账
款”、附注四(9)“合同资产”及附
注四(18)“其他非流动资产”。
于2025年12月31日,江苏神马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
的原值合计为834,466,295.20元,坏
账准备合计为17,161,951.64元;合同
资产的原值合计为24,469,292.89元,
坏账准备合计为4,461,645.22元。
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按照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减值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重大,
且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的估计和坏账准备的计提均涉及管理
层的主观判断,属于重大会计估计。
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
减值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了解、评价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
资产减值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
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 评价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准备计提政策
的合理性,了解和评估管理层在应收账
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测试中使用的预期
信用损失模型的恰当性,信用风险组合
划分的合理性,了解和评估管理层预期
信用损失方法和模型中关键参数和假设
的合理性,包括历史损失率和前瞻性调
整因素等;
? 通过抽样测试的方法,复核管理层编制
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分析表的准
确性;
? 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
实施了独立函证程序,并检查期后回款
情况;
? 复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披
露。 |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31446_B01号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信息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31446_B01号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31446_B01号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沈为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熊 枫
中国 北京 2026年 4月 16日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神马电力”)是由南通市
神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
神马电力”,曾用名:南通市神马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1996年8月29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马斌先生(曾用名马爱军)现金出资人民币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张剑伟先生现金出资人民币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薛俊山先生现金出资人民币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邱浩跃先生现金出资人民币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
经一系列股权变更和增资后,截止至2010年10月28日,南通
神马电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34.78万元,其中马斌先生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9.00%;陈小琴女士(马斌先生的配偶)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3.00%;李涛先生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72%;张杰先生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28%。
于2010年12月20日,南通
神马电力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南通
神马电力截止2010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中的人民币9,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折合9,000万股,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差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南通
神马电力更名为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4年6月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本公司、马斌先生、陈小琴女士与股东李涛先生和张杰先生签订的减资协议,本公司向李涛先生和张杰先生回购股份720万股,并将注册资本减少至人民币8,280万元。于2015年1月,本公司完成了相关的减资程序,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280万元,由马斌先生和陈小琴女士分别持股75%和25%。
于2016年8月18日,马斌先生与上海
神马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控股”)签订《股份出资协议》,马斌先生以持有的本公司75%的股份对神马控股出资。神马控股于2016年8月18日设立,本公司股东因此变更为神马控股和陈小琴女士,分别持股75%和25%。
于2016年8月20日,根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于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中的人民币27,720万元向本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转增股本,折合27,720万股,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完成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6,000万元,由神马控股和陈小琴女士分别持股75%和25%。
于2019年6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证监许可[2019]1109号文《关于核准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40,044,49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于2021年2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证监许可[2021]34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4,449股新股。于2021年8月17日本公司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32,218,837股的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13.16元。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共计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被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8,75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2,263,327股减少至431,684,575股。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本为431,684,575.00元,每股面值1.00元。本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实际从事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橡胶制品(橡胶密封件),空心、支柱、线路绝缘子及套管,输电杆塔,配电网横担,输电导线,干式绝缘管型母线,电缆附件,变电构支架,气体绝缘管道母线,盆式绝缘子,绝缘子辅助伞裙,输变(配)电设备及其零件的生产、销售;机械模具、配件加工、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神马控股,本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马斌先生和陈小琴女士。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五。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6日批准报出。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二(9))、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10))、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二(21))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注二(28)。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财务报表披露遵循的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前五大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应收款项前五大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应收款项前五大
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金额大于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0%
且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金额大于期初加本期增加合计10%
且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金额大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0% 且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金额大于合同负债期末余额10%
且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金额大于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0%
且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金额大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的10% 且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金额大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的10% 且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金额大于期初加本期增加合计10%
且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a) 金融资产
(i)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分类和计量(续)
债务工具(续)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 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 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 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续)
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设备类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设备类客户,以初始确认日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工程类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工程类客户,以初始确认日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工程类长期应收款组合 工程类客户
研发服务类合同资产组合 研发服务类客户
其他应收款组合A 出口退税
其他应收款组合B 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C 除其他应收款组合A和组合B外的其他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i)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己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己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一方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d)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0) 存货
(a) 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且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的存货,本集团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对原材料,本集团根据库龄、保管状态及预计未来消耗情况等因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d)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a) 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本公司财务报表的投资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本集团向被投资单位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未实现的收入和成本或资产处置损益等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向本集团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7))。
(12)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及生产设备、家具及辅助工具、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固定资产(续)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除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的之外,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5% 4.75%
机器及生产设备 10年 5% 9.50%
家具及辅助工具 5年
5% 19.00%
电子设备 3年
5% 31.67%
运输设备 4年 5% 23.75%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7)。
(d)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7))。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5)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专利权及商标权,以成本计量。
(a)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45年到50年平均摊销。
(b)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3年到10年平均摊销。
(c) 专利权
专利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10年平均摊销。
(d) 商标权
商标权按法律规定的商标权的期限10年平均摊销。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无形资产(续)
(e)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f) 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7)。
(16)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7)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8)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职工薪酬(续)
(b)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c)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19)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授予日本集团股票的不复权价格确定,参见附注九(2)。
(20)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收入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合同开始日,本集团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本集团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a) 销售商品
本集团主要销售电力系统变电站复合外绝缘、输配电线路复合外绝缘和橡胶密封件等产品。本集团将商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客户确认接收后或约定的其他方式取得相关产品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对价的金额确认为收入。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b) 提供劳务
本集团对外提供试验及研发服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集团按照已将控制权转移的商品销售及己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或长期应收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附注二(9));如果本集团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或已完成的劳务,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集团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收入(续)
(b) 提供劳务(续)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本集团将为获取货物销售合同及劳务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按照相关合同项下与确认货物销售收入及劳务收入相同的基础摊销计入损益。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销售货物及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22)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
对于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4)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租赁(续)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合同变更外,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符合条件的租金减免,本集团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在达成协议解除原支付义务时将未折现的减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
(25) 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26)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7) 回购股份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除股份支付之外,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自身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i)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或基于账龄矩阵。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2025年度,“基准”、“不利”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70%、20%和10%(2024年度:80%、10%和10%)。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等。2025年度,本集团已考虑了不同宏观经济情景下的不确定性,并相应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各情景中所使用的关键宏观经济参数列示如下:
经济情景
基准 不利 有利
国内生产总值
2026年及以后年度
4.50% 2.34% 6.66%
工业增加值
2026年及以后年度
5.50% 2.36% 8.64%
2024年度,本集团在各情景中所使用的关键宏观经济参数列示如下:
经济情景
基准 不利 有利
国内生产总值
2025年及以后年度
4.70% 4.50% 5.00%
工业增加值
2025年及以后年度
5.00% 3.73% 5.73%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ii)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当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附注四(13))。
如果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增长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增长率低于目前采用的增长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增长率和毛利率高于或实际税前折现率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iii)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如附注三(2)所述,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认为本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倘若未来本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所得税费用。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iii)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续)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iv) 存货可变现净值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日常业务中的估计售价扣除存货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得出。该等估计根据现时的市场状况及销售类似产品的过往经验而作出,并会因为竞争对手市场策略的改变而有所差异。管理层于各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该等估计的合理性。
三、 税项
(1)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15%、25%、17%、
应纳税所得额 21%、19%及24%
增值税(a)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
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13%及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7%及2.5%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3%及1.5%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2%及1%
(a)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及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本集团产品国内销售的业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本集团部分出口产品适用免、退政策,密封件产品和绝缘子产品的退税率均为13%。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三、 税项(续)
(2) 税收优惠
(a) 2024年度,本公司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32005900),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4年度:15%)。本公司子公司上海
神马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技术”)不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公司子公司 Shemar Power PTE. Ltd.为新加坡公司,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7%。本公司子公司 Shemar Electric USA Corp.及孙公司Shemar Power USA LLC 为美国公司,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1%。本公司孙公司Shemar Power (UK) Co., Ltd.为英国公司,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9%。本公司孙公司SHEMAR POWER PTE BRASIL LTDA为巴西公司,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4%。境外子公司税率均系公司注册地所得税税率。
(b)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7号)及相关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c) 根据财政部及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43号)的规定,本公司作为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d) 根据财政部及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2号)的规定,本公司子公司神马技术作为小微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61,799.50 208,090.88
银行存款
261,234,676.14 382,389,427.41
其他货币资金
719,118.84 413,897.70
合计
262,015,594.48 383,011,415.9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67,619,343.50 3,723,269.06
于2025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及存出投资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70,000,000.00
理财产品
10,000,000.00 21,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 91,000,000.00
(3) 应收票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44,820,642.03 52,158,358.93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44,820,642.03 52,158,358.93
(a)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列示于应收票据的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已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银行承兑汇票
- 35,605,945.75
江苏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5年度 人民币元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