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30087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02日 16:56:19 中财网
原标题:蒙泰高新: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海汇投资有限公司、揭阳市华海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纳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甘肃纳塔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宁广源化纤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全面预算、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资金活动、财务管理(含财务报告)、投融资管理、担保业务、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业务外包、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信息安全、内部审计、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管理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控制的重要性的态度,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的效果。公司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理念,正积极努力地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人事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内部规范文件,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等使观念多渠道、全方位地得到有效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持续性专业培训,使员工们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公司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制度中已经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审批重大战略决策和业务,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将秉承“以质量树品牌,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己任;持续改进,不断发展创新和提高市场份额”的经营理念,以“以人为本,以德从事,实事求是,勇于开拓”为经营宗旨,贯彻“以产品质量求生存,以技术进步求发展”的经营方针,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聚丙烯纤维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

(5)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置了各级部门。

合理地设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营造了一个岗位权责明确、信息传递畅通、权力相互制衡、措施灵活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并根据公司业务变化情况及内部控制的需要,不断对组织结构进行优化,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和公司持续经营。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制定管理层及负有监督责任员工的职务说明书,以及各级员工的职务说明书,对员工岗位职责进行了有效规范和传达。公司建立了适当的财务报告工作组织结构,将业务授权、业务记录、资产保管和维护以及业务执行等关键责任进行适当的人员分配和职责分离,有效对职责进行适当分离。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录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人力资源的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员工竞争力。公司将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内部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的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对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各环节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及执行中存在的风险因素,有针对性的修订、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纠正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中的偏差,以保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3、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公司建立了相关控制程序,主要包括:授权审批控制、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资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绩效考核控制等。

(1)授权审批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在交易授权上区分交易的不同性质采用两种层次的授权即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对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等业务采用各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对于非常规性交易,如收购、兼并、投资、增发股票等重大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2)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会计系统控制:严格按照《会计法》、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确认和计量、编制财务报表,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机构设置完整,会计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的要求配置,并且机构、人员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

(4)资产保护控制: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绩效考核控制: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核制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强化对各部门和员工的激励与约束,使公司实现效用最大化。

4、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管理层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地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6、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部门职责条例,对部门职责分工及权限相互制衡监督机制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时充分考虑内部环境、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沟通、检查监督等要素,控制活动涵盖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生产管理、员工管理、研究开发等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并对《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现有的内控治理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

公司已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1)基本控制制度
公司治理方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开展公司证券事务及对外投资等事务的法律咨询,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作。

日常管理方面
为规范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制定了《考勤管理制度》《员工报销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等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制度要求执行日常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方面
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政策,严格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重视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为规范公司人员管理,公司制定了《人事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行政办公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掌握公司机密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等。

同时,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其工作岗位。

(2)业务控制制度
采购供应管理方面
为规范物资供应流程,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仓库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明确了公司采购业务的流程并加强相关管控。公司制定了计划中心岗位工作职责、财务部岗位工作职责,分别管理采购业务和付款业务,并在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和相互制约的要求。采购申请明确了采购类别、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等关键要素,采购记录真实完整,采购流程中各级审批流程执行到位,验收入库手续完备,采购部门及时催收发票送交财务,付款程序合理,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生产管理方面
为了严格控制公司生产过程,公司制定了《生产计划管理制度》《制造中心操作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综合应急预案》等制度,详细规定了从安排生产到生产领料、生产标准以及成品半成品流转管理等相关流程。报告期内生产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销售管理方面
为了严格控制销售与收款流程,公司制定了完整的销售管理制度,包括《销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中对应收款项的管理等制度。公司合理制定销售政策,全面充分考察客户的信用,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明确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和发货程序,完善销售服务保障系统;加强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研发管理方面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准备金制度》《研发投入核算制度》《优秀人才引进制度》《科技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科技人员绩效考评制度》《科技人员考核奖励制度》《科技成果管理及激励制度》《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企业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司研发的全过程进行系统管理。公司研发项目的立项申请需经过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审批;每年需对研发项目进行预算管理,并在研发费用发生时进行准确核算,确保研发预算专款专用;公司对研发科技人员着重培养,对其进行专业培训、绩效考评、考核奖励,确保研发的质量。报告期内研发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3)资产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盘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资产管理中对低值易耗品、存货、应收款项及固定资产等资产的管理进行相关规定: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及采购审批;应收款项应有明确责任人,应收款项的收回与相关责任人之间存在薪酬挂钩;存货应定期盘点,并追查账实不符的原因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身上;固定资产的购买需经过采购申请及审批,且需定时盘点以保证账实相符。通过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了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4)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资金收付,做到:资金收支经办与记账岗位分离;资金收支的经办与审核相分离;支票的保管与支取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名章的保管分离,坚持“印鉴分开、账款分管”的原则。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和银行对账,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有效确保在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

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的开发、风险评估、决策实施及运作管理等进行相关规定,投资方案需经过董事会审批。投资管理的控制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融资管理
为了引导公司加强对筹资业务的内部控制,控制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防止筹资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融资方案的制定、审批、执行等的控制流程。公司严格控制相关资金运用成本,从银行贷款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对融资风险进行了评估,保证了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明确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确定了公司关联方名单。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明确有效的规定,以保障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

(6)工资费用控制制度
公司制订了《薪酬管理制度》,并购置了自动考勤系统,月末由系统管理人员根据电脑记录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以及通过手动记录车间生产人员工作量及工作成果,按公司的薪资政策由人力行政部门统一计算员工薪酬,由财务中心发放。同时公司制订了《员工报销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中的费用报销等制度,用以规范公司各项费用的报销流程及报销权限。报告期内各项工资费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7)内部监督控制制度
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经理层的组织管理框架体系,并在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规范运作强化了公司内部控制。其中,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机构,下设审计部门,开展执行力、效能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监督、评价。审计部门根据《内部审计制度》,以风险为导向,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采用必审、抽审,事前控制、事中督察和事后审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不定期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和其他专项审计,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开展执行力、效能监察与监督检查,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及其内控的健全性、有效性做出客观评价,并提出相关建议。另外,公司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在所有重大风险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文件与内部控制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舞弊行为;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遵照监管机构要求除外;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对外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③一般缺陷:未达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①重大缺陷: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

②重要缺陷:利润总额3%≤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
③一般缺陷: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重大处罚;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公司中高级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重要缺陷: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一般缺陷: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定量标准
①重大缺陷: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合并资产总额1%。

②重要缺陷:合并资产总额1%≥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0.5%。

③一般缺陷: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合并资产总额的0.5%。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控制度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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