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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600178):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兵器装备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1:40:53 中财网
原标题:东安动力: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兵器装备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2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其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证件号为:L0019H211000001;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36571。注册及营业地: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法定代表人:
王锟,注册资本303,300万元人民币。

目前财务公司的许可经营范围包括: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
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
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上述业务范围为公司金融许可证所载业务范围)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金额(万元)股权比例(%)
1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69,45622.90
2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8,54622.60
3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40,24913.27
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1,6163.83
5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7,2492.39
6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7,2492.39
7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4,3671.44
8成都晋林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9120.96
9成都陵川特种工业有限责任公司4,3671.44
10四川华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4,3671.44
11湖北华中长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6391.20
12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560.48
13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1603.35
14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7,2492.39
15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7,2492.39
16西南兵器工业有限责任公司7,2492.39
17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7,2492.39
18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8231.92
19武汉滨湖电子有限责任公司4,3671.44
20西安昆仑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3671.44
21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摩托车检测技术 研究所4,3671.44
22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120.96
23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2,9120.96
24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2,9120.96
25重庆长江电工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9120.96
26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4570.81
27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290.57
28湖南华南光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290.57
29上海电控研究所有限公司1,4560.48
30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第五九研究所有 限公司7280.24
备注:根据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经国务院
批准和国资委批复: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分立重组,将其所属汽车板块业务分立为一家国有独资中央企业(新央企名称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7月完成设立)。财务公司
划归重组分立后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财务公司股权由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承继。目前,正在按照监管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相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等。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1.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
财务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和《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根据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同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公司组织结构。

组织机构图如下:
2.股东会主要职责
财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公司董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主要职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重大投资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制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全面预算方案(含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制定公司年度决算方案(含年度工资总额清算结果);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拟订重要改革方案、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终止和清算、解散的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拟订章程修改方案;审议批准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设定质押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等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决定公司员工(领导班子除外)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以及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制度;批准风险管理报告,决定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及年度审计报告;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对外捐赠或者赞助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定期评估并完善公司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审议超过年度费用预算总额的费用支出;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决定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重大事项;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决定公司一定金额以上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决定董事会工作制度、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董事会应当至少每年对主要股东资质情况、履行承诺事项情况、落实公司章程或协议条款情况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情况等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报送监管机构或监管部门;法律、行政法规、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专业委员会职责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
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期或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议;对规定须经董事会决策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全面预算方案、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规定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主业调整、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重大投融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改革改制等方面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评估检查;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2)风险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工作机构,是公司风险管理
的最高决策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建立风险文化;指导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法治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对公司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阅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承担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等职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审阅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各类风险管理报告;对公司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的信息披露提出建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评价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指导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并对相关制度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会授权行使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检查企业财务,审核财务报告、审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督导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审核年度审计计划和重点审计任务,并在董事会批准后督促落实,研究重大审计结论和整改工作;监督评价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效,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审计部门负责人、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建议,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对内外部审计、国资监管、专项督察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监督,推动成果运用;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其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和金融监管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责任追究或者解聘的建议;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对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和金融监管制度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的建议;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企业重大问题、重大风险、重大异常情况,必要时向集团公司报告;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研究公司重大收入分配制度和方案,包括工资总额预算,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和薪酬兑现建议方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5.公司经营管理层职责
(1)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主要职责:负责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负责制定
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及流程;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等。

(2)贷款审批委员会
贷款审批委员会主要职责:对公司信贷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
作程序进行审批决策;对信贷业务部门申报的信贷业务及相关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对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
作程序进行审批决策;对投资业务部门申报的投资业务及相关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

(4)流动性管理委员会
流动性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公司流动性资产管理,提
升富余流动性的管理效益。主要负责确定公司流动性资产管理策略,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公司流动性状况,讨论决定公司下一阶段流动性资产管理策略。

(5)主要业务及管理部门
财务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党委组织部)、信贷业务一部、信贷
业务二部、汽车金融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计划财务部、资金结算部、司库部、党群部、纪检部、战略研究部、信息科技管理部、数据管理部共14个部门。

(二)内部控制活动
为有效控制各项业务风险,财务公司在各主要业务环节建立了全
流程的风险控制措施,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主要的控制活动有:
1.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
部门——稽核审计部,建立了《内部稽核工作管理办法》等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强化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稽核审计部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公司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2.结算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了《人
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做到在全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结算及资金业务风险。监管范围内,针对客户资金结算及存款业务,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并以强大的信息系统为支撑,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以及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3.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信贷管理机制,全业
务流程的内部控制措施,以及相关责任的认定追究制度,制定了如《统一授信管理办法》《人民币贷款管理办法》等各类完善的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应的操作流程。按照“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划分相关责任权限,业务部门调查人员负责贷前调查,并对调查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负责;风险管理部门审查人员负责风险的审查,承担失察的责任;贷款审批委员会负责贷款项目的审批,承担审批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贷后管理人员及不良资产清收人员分别负责贷款发放、贷后检查、风险处置和资产清收等,并承担相应责任。

4.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搭建了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以支
撑业务发展和进行内部控制,并持续迭代升级信息以提升管理能力水平,并采取建设异地灾备中心和独立机房等手段保障金融信息的安全性。

(三)内部控制评价
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
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可行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同时,通过设立董事会下属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专门机构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此外,财务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及全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并通过前、中、后台有效审慎分离的原则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管理上坚持审慎经营、合规运作,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最近一年截至最近一期
资产总额63,178,562,943.3948,145,057,959.19
负债总额53,901,605,005.6538,829,814,750.84
净资产9,276,957,937.749,315,243,208.35
资产负债率85.32%80.65%
 最近一年年度最近一期
营业收入1,180,449,710.67235,713,808.29
净利润141,063,168.08140,643,352.96
(注:年度数据为经审计的数据)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财务公司内部对风险管理的评价,未发现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财务公司对应 指标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23.32%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 求
流动性比例47.07%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贷款余额/存款余 额与实收资本之 和65.16%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 和的80%
集团外负债总额/ 资本净额0%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余额/资 产总额11.49%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存 放同业余额51.02%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和转贴 现总额/资本净额92.2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承兑汇票保证金 余额/存款总额0.64%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投资总额/资本净 额10.18%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固定资产净额/资 本净额0.78%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
额为150,320.62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双方均严格按照所签署
的《金融服务协议》办理存贷款业务;同时,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持规范运作并防控风险,公司制定了《公司与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资
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及流动性,本公司制订了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放资金安全。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情况做出如下评
估结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的情形,相关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三)根据本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
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
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四)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合规办理存贷款管理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五)公司严格执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公司与兵
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规定的要求,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

七、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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