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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60010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1:11:49 中财网
原标题:青山纸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叶莲女士、冯玲女士、陈礼辉先生及董事林建平先生、林燕榕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叶莲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内容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年报事项专 项会议2025-4-10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2024年内控工作专项报告 四)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五)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九)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其关联关系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一季报事项 专项会议2025-4-25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其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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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半年报事项 专项会议2025-8-22一)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联方名单及其关联关系说明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三季报事项 专项会议2025-10-24一)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其关联关系说明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等事项的会议2025-12-29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三、审计委员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经审核,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条款及支付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

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认为其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积极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有效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2
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严格执行各项内外部控制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五)关联方审定与关联交易的审核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25年4月、8月、10月对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其关联关系进行了定期梳理与审定,并经董事会确认后完成报备存档。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的交易方式、定价原则与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听取各方意见,合理安排相关事宜,提高了审计效率,降低了审计成本,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其中年度审计是审计委员会的重点关注事项,在年度审计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计划进行审核,就审计人员、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要性标准、风险判断及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配合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审计委员会及时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督促外部审计工作及时有效完成,切实发挥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3
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

2026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以及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以更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并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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