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002046):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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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1:11:3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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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国机精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
室,首席合伙人高峰。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17人,注册会计师688人,其中27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步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0月10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1月19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治理层的沟通函》。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8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报告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对审计报告、审计过程、审计结论等进行沟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国机精
工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公正、公允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