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科技(60391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合力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核准,合力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6,937,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10,849,223.6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86,088,376.36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4年 3月 27日,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56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南京诺合的住所及合力科技住所地浙江象山工业园区西谷路 358号为募投项目“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子公司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及中国银行象山支行营业部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 10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相关募集资金投向“年产 15万套新能源乘用车缸体缸盖加工项目”,由公司与北京玖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玖铭”)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重庆合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实施。公司、子公司重庆合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象山支行营业部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原计划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结合市场需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4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此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5年 3月 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 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不超过 38,000.00万元,在授权期限内,公司按照授权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 38,000万元(含 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可根据理财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符合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所需资金为前提,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通过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利用率,获得了更高的利息收益,增加了股东回报。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2、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 3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